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数:12131次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对《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大气部分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叶曼婷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宋爽
电话:(010)63299493
电子邮箱:songshuang0209@163.com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26日
1 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2021年7月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1〕312号),提出制定《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的任务。标准由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参加。
1.2工作过程
2021年7月,承担单位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开展行业背景情况调查,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收集监测数据,并进行典型铅、锌企业数据监测与调研。
2022年5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并通过了开题论证。
2022年10月,编制组在北京组织召开《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测方案论证会,就典型铅、锌冶炼企业大气污染物的实测方案进行研讨。
2023年3月,编制组在广西组织召开《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讨会,邀请了业内铅、锌生产企业参加,了解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
2024年3月,编制组在北京组织召开《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邀请了行业专家和铅、锌生产企业参加,就征求意见稿中标准的适用范围、污染物限值、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等进行了研讨。
2024年8月,编制组在北京组织召开《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研讨会,邀请了行业专家和铅、锌生产企业参加,就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等进行了研讨。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在北京组织召开《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并通过技术审查。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11月,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行业概况
2.1铅、锌采选工业概况
我国铅、锌资源丰富,铅、锌金属储量分别达2186万吨、4607万吨,储量位居世界前列。从储量分布来看,云南、内蒙古、甘肃、广东、湖南、广西6省区是中国主要铅、锌资源分布地,储量占全国总量的75%以上。
铅、锌矿山企业较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生产集中度较低,百万吨规模以上矿山主要包括兰坪铅锌矿、凡口铅锌矿、锡铁山铅锌矿、会泽铅锌矿、厂坝铅锌矿等。2023年我国铅精矿、锌精矿产量分别为139万吨、369万吨。
2.2铅、锌冶炼工业概况
经过七十多年发展,我国铅、锌冶炼工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铅、锌产量连续二十余年稳居世界第一。2023年我国铅、锌产量分别达到756万吨、715万吨。
我国铅、锌产能分布相对集中,铅冶炼产能主要分布于河南、湖南、安徽、湖北、云南等5省,产量占全国铅产量80%以上;锌冶炼产能主要分布于湖南、云南、陕西、内蒙古等四省区,产量占全国锌产量70%以上。
3 标准制修订必要性
3.1国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1.1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提出: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提出:推进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有色金属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有色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实施100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
3.1.2国家部委有关要求
2022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三部委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提出: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铅锌行业重点推广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技术、以底吹为基础的富氧熔池熔炼技术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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