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全国政协 点击数:72743次
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第12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一)
编者按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1月10日,十四届全国政协召开第12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协商议政。现将全国政协委员发言、部委介绍情况及回应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组书记钱智民: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今年4月至10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9月,沈跃跃、王光谦副主席分别率队在北京、河北开展了实地调研。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新能源设备退役回收利用还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技术标准水平偏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
完善回收利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更新完善退役新能源设备再生资源进口管控机制,保障新能源产业链安全、稳定。
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明确由设备生产企业承担产品绿色设计制造责任;发电企业作为新能源设备使用者,承担绿色产品采购责任,在设备退役后,承担合规处置责任;由回收利用企业承担规范化生产和安全环保责任。加强行业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保障,加快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数据信息集中统一管理与共享。
加快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建设,确保我国新能源产业竞争优势。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回收利用产业头部企业。聚焦新能源装备绿色设计制造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及全过程集成优化,加快推动国家及行业标准制订,持续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完善回收网络与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开展新能源设备绿色设计制造、回收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试点,因地制宜、分类构建新能源设备回收渠道。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供应链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利文:打通光伏产业链绿色闭环“最后一公里”
我国光伏产业全球领先,加快建立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体系,打通光伏产业链绿色闭环的“最后一公里”,既是我国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
“十二五”以来,国家持续开展组件回收技术攻关,目前已实现多种技术路线研发与储备,逐步从科研向产业化方向推进。但由于相关政策、标准不完备,一方面,废弃组件未纳入监管,回收的主体责任不明确,溯源跟踪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产品源头生态设计和使用不够重视。建议: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一是制定法规,明确组件资产所用者作为回收主体;出台回收企业准入条件,规定技术、安全、环保等门槛要求,根据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设置资质等级;制定组件提前退役的许可制度。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对组件回收企业给予政策补贴。
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出台针对组件回收与再利用各环节的单项技术规范和企业管理规范,制定梯次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和组件使用寿命评估标准,逐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为辅、系统完备、国际先进的标准体系。
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在内蒙古、浙江等光伏装机时间早且规模大、光伏制造业集中的典型地区,通过产学研用示范项目,培育回收头部企业,发挥上下游产业链集中优势,同步推动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将新型环保替代材料的研发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支持光伏制造企业开展“绿色制造”项目示范,从源头构建生态闭环。
建设数字化溯源管理体系。推行光伏组件“数字护照”,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信息断点,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等信息溯源,实现光伏组件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和数字化管控,形成高效完善的回收网络体系,为光伏产业实现绿色闭环提供有力的监管和服务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毓群:加快动力电池绿色循环发展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达975GWh,动力电池退役潮已然来临。做好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闭环,已成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难度大。一方面,市场端收集的退役动力电池多以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销售。另一方面,我国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主体是汽车生产企业,但电池回收利用涉及多个交叉学科,且工艺链冗长、技术复杂,汽车生产企业从事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技术上存在短板。二是现有梯次利用范围有限,无法消化未来大规模退役的电池。建议:
进一步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方责任义务。首先,应参照铅酸电池管理经验,将废旧锂电池纳入危废管理,确保去向可控并得到安全规范处置。其次,优化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分工: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负责车辆维修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汽车报废拆解企业负责车辆报废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上述主体收集到的退役电池应转交给电池生产企业,由电池生产企业对其安全、寿命、性能等进行科学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梯次利用到下一个场景,不符合条件的直接进行拆解粉碎等处理,做成电池材料。
拓展退役电池梯次利用范围。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越来越广,如果允许在某些场景退役的电池应用到其他场景,可以大量缓解退役电池梯次利用的压力。建议先期选择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高、产业链完整、梯次利用经验基础好的省市开展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志扬: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环境污染问题及管控建议
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以及产业技术升级带来的设备更新换代,动力电池已大量退役,风电、光伏组件“退役潮”将提前到来,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面临的环境污染及低碳发展等问题亟须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是回收利用环节存在诸多环境污染风险。二是回收利用行业准入门槛低,回收企业良莠不齐,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环保监管闭环尚未形成。三是对新能源产品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意识不足、重视不够,产品出口面临“碳壁垒”约束等。建议:
加快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法规标准。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加大源头管控与末端治理,完善惩处措施,加大主体责任履责约束力度;适时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及分布式光伏资产所有者承担退役设备处理责任。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制定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和退役风电、光伏组件拆解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标准。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压实企业环保责任。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利用及处置全过程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和责任清单。强化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督促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严格落实现行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鼓励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物料源头替代;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落实废弃风电、光伏组件固废管理台账要求。
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管理。全面推行动力电池及光伏组件“数字护照”溯源管理,利用溯源平台大数据资源上下联动的优势,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平台。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动力电池生产再生料使用目标和强制要求。
※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科协主席赵吉:强化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利用的科技支撑
随着新能源设备逐步进入大规模退役期,将倒逼资源回收产业创新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源再生与回收利用技术创新日趋活跃,但总体上科技支撑还存在短板,废旧组件回收利用技术不够成熟,退役设备回收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健全,全产业链绿色设计与制造尚待加强。为此,建议:
强化科技规划引导,打造自主创新平台。强化科技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规划布局新能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政府引导的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国家实验室。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构建产业化科技创新联盟与协同创新平台,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设立新能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模式。
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发新型组件回收处理原创技术,重点研发可循环利用的新能源组件新结构、新材料、新产品,研制风机叶片可控降解材料、光伏组件无氟背板。集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推进科技成果示范,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建设新能源退役设备循环利用科技成果示范试点,开发高价值组分的高效回收工艺。推进退役风电主机和光伏组件实现产业化回收。推广电场效能评估的数字化、智能化监测技术应用。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新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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