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5 来源:十堰市商务局 点击数:67496次
十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投资风险告知书
各位投资人:
在您决定投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之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友好提示:
1.根据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国家商务部等7部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湖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本)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19号)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等文件要求,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数量依据地区总拆解产能确定。
2.截止2023年11月,十堰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6.14万辆(包含摩托车)。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地区年总拆解产能约为地区年机动车保有量的4%-5%之间,我市年机动车拆解产能约为3.44-4.31万辆。目前,我市已有3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已建成正在申报资质企业2家,全市报废机动车年拆解能力与企业数量均已达到上限。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为先建后批项目,准入门槛高,资金投入量大,可预见的市场竞争激烈,经营风险不可小视。根据十堰市目前机动车实际淘汰情况,现有及可能新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已远远大于实际需要量,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现对该行业提出产能过剩预警。请拟投资企业和个人,加强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十堰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4日
(来源:十堰市商务局)
凡本网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均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x (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文字、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