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点击数:12430次
马鞍山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预警公告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解产能达到或超过当地年机动车保有量4%的市县(市、区),应及时发布产能预警。
2023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50.6万辆(含摩托车),按此计算(地区年机动车保有量×4%),马鞍山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上限为20240辆。目前我市有3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别是马鞍山市五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康成机动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玉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拆解产能5万辆,超过年机动车保有量4%。
为促进马鞍山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平稳有序发展,避免企业盲目跟风建设造成资源浪费。请各有关企业科学分析、合理投资。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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