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黔东南州商务局 点击数:66796次
州商务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潘年坤、杨通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案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审批管理流程”的建议
根据商务部和公安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报废监销系统》的工作要求,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会同州公安局等部门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机制,新增设《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不断简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审批管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从2021开始,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体简化流程为:一是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审批时限由5天简化为1天;二是由企业上门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简化为企业在公司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即可;三是针对州内一般报废机动汽车销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录入报废机动车相关信息,经车管所同意后,可自行销户。
二、关于“优化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管理要求”的建议
经我局积极汇报、对接,省商务厅等部门出台了《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州内有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资质的企业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安交管部门不再要求企业对具备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进行拆解。同时,在我局和州公安局等部门的努力下,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安装应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企业开展报废机动车销户时,只需登录该《系统》,经审核同意后,可自行销户,从而优化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管理,提高服务回收企业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车主满意度。
三、关于“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在我州分支机构的管理”的建议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分支机构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公司或直属派驻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经营场地和企业派驻人员,具有一定的报废机动车应急预处理能力及相关设备。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向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截止目前,我州已有黔东南州金属回收公司在黎平设有1个回收网点,天柱金源绿色再生资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剑河和雷山各设有1个回收网点,黔东南恒升再生资源有限和贵州黔东阜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正在设立分支机构及回收网点,将进一步健全我州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同时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及分支机构监管,我州持续开展报废机动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全州立案调查5起,关闭取缔5家非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查处其他非法违法行为1家,行政处罚约24.7万元,确保报废机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关于“尽快推动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的建议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行为,强化行业文明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我局会同市监等部门支持下,由州内7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发起筹备成立黔东南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目前,已动员55家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企业和个体户参加,现正在制定协会章程、会员和管理制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下步,一是启动建设“网上车管所”微信小程序。我局正会同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等部门启动建设“网上车管所”微信小程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车辆即将到期报废”等信息,提醒车主及时报废汽车,助推全州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引导机动车所属单位和个人按照正规程序报废机动车,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规范发展。三是探索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联动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无证经营、非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环境。四是为“构建‘5+N’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促进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为主的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环保安全转型,通过企业服务,加快推进炉碧区域性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园。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4年6月20日
(附注:公开)
(联系人:吴秀军,联系电话:0855-8408267)
(来源:黔东南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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