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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动力电池

广东省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数:25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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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066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惠州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建议》(第202406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从产业布局、回收体系、行业规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一、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一)健全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我市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回收渠道,实现“互联网+电池回收”信息共享。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动力电池流向追溯,督促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落实溯源管理。

(二)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推进我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惠州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惠州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建立退役锂电池“回收-检测-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绿色处理模式,满足新能源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的所有场景需求,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二、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一)开展回收拆解行业整治工作。按照《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近三年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持续打击非法拆解活动。市商务局联合市工信局等7部门制定印发《惠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在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电话和资质企业名单,便于公众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指导各县(区)对本辖区废旧金属打包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等场地重点排查,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二)规范已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行为。目前,我市有惠州市安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东骏宏环保回收有限公司2家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一是定期查阅企业报废机动档案“一车一档”,规范企业回收拆解行为管理,核验报废机动车的车辆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督促企业如实录入“汽车流通系统”,上传拆前、拆后照片,完善车辆拆解信息。二是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使用管理,严格《证明》领取登记制度,建立发放台账,核查企业使用《证明》情况。三是加强对报废新能源车的回收拆解监管力度。督促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将报废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交给资质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严禁回收的报废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流入非正规拆解渠道。

三、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

(一)培育行业规范条件企业。2021年至2023年,成功培育惠州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两家企业每年综合利用约5.5万吨退役锂电池,全国有152家企业入选,其中广东省有20家企业,惠州有2家。同时具有双白名单资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个种类)的企业全国4家,广东省只有恒创睿能1家。

(二)规范行业企业经营管理。加强对已公告规范条件企业事中事后等监管,督促企业对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在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督促3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信息台账。

四、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推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市委、市政府在惠东县白花镇规划建设了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产业园已初步形成4条产业链,即: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高性能纤维新材料、特种树脂和电子新材料产业集群。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行业属于产业园四条重点发展产业链的电子新材料产业集群,其工艺主要包括回收预处理、物理拆解和原材料提纯等环节,其中原材料提纯环节中的湿法冶金工艺和电解液修复工艺部分工序涉及危险化学品,需在化工园区发展建设。

(二)引导回收利用企业进入产业园。积极对接恒创睿能、金晟、世合科技等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优质企业,为恒创睿能拟建项目“量身定制”选址方案和招商方案,但受市场变化、产品价格下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恒创睿能有关项目暂未做出在新材料产业园投资的决策。

下来,我局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按照贵委所提建议,积极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今年5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惠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4-2028年)》,下来将以本规划为指引,通过市场引导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空间布局,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立体回收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和电池生产、销售、回收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建立多元化回收体系,构建“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和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等方式,制定回收目标,规范回收处理。

二是引导回收利用企业进入产业园区。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加快推动产业园起步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特勤消防站、污水管网公共管廊等配套工程建设。继续积极对接恒创睿能、金晟、世合科技等企业,力争推动项目落户产业园。

三是培育壮大回收利用企业。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在用地、环保、安全等审批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形成集群效应。支持和鼓励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锂离子电池用再生材料核算与标识要求》等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及参与《再生磷酸铁》《液流电池用铁铬电解液》《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回收利用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四是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发挥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作用,持续培育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动力电池流向追溯,督促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落实溯源管理。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实施行业源头治理,重点整治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散乱污”等问题,全面从严规范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回收环境。制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事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打击非法拆解活动。各县(区)以属地管理为主,持续向纵深推进,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整治工作,加强对报废新能源车回收拆解的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行业管理秩序。

六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全面抓好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法规宣传,公布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便于公众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政策、标准的宣贯,强化公众规范处理退役电池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树基,0752-2882669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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