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点击数:487次
株洲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废铅 蓄电池安全收集处置通告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现就我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废铅蓄电池安全收集处置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害情况
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其危害不容小觑。随意丢弃或非法拆解导致铅、硫酸物质泄漏,既会污染环境,还会损伤人体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及消化系统。同时,硫酸泄漏可能伤人伤物,也可能引发爆炸、火灾。
二、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应根据类别、物理化学性质等分类贮存,贮存过程中采取防腐、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 3 吨。
三、收集贮存
(一)个人:若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铅蓄电池无法充电,铅蓄电池可能达到了使用寿命,您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投放或更换:①在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销售网点、维修点,或铅蓄电池销售网点进行更换;②若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因铅蓄电池问题导致抛锚,可联系上述网点的维修人员携带新铅蓄电池到现场更换,将废铅蓄电池交维修人员。
(二)企事业单位和销售网点、维修点:收集废铅蓄电池,应采取防腐、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贮存,规范管理。应及时交已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并签订协议。
(三)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按规定取得收集资质,及时收集企事业单位和销售网点、维修点的废铅蓄电池,规范管理和贮存,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收集单位
目前,株洲市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的单位共6家,具体见附件。
五、咨询举报电话
(一)咨询方式。您若有疑问,可致电市生态环境局(28682665)或当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咨询。
(二)举报方式。欢迎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45市长热线,或致电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举报电话23282785。
附件:株洲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一览表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株洲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一览表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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