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拉萨融媒 点击数:11428次
关于我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152号)等相关规定,我市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开展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
二、补贴标准
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60V和72V分为三档进行补贴:
1、蓄电池为48V的补贴371元;
2、蓄电池为60V的补贴615元;
3、蓄电池为72V的补贴785元。
三、补贴申领要求
1、申领补贴车辆须具备电池、电机、车身等“三大件”;
2、补贴申领人凭车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申领,且同一身份证、同一车辆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车主变更但未办理过户的,须持有效证明申领补贴。
四、补贴申领流程
需淘汰退市“白底红字牌照”的电动车所有人,就近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将车辆交回收公司查验,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车主变更未过户的,由所在社区、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验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
五、回收网点及联系方式、回收时间
1、城关区
各网点工作时间:09:30—18:30
2、其他县(区)回收网点详见本地相关部门公告。
六、其他事宜
1、2025年1月20日—2月14日,因春节放假,城关区办理回收业务的网点调整为:蔡公堂街道网点、娘热街道阿坝林卡网点、两岛街道太阳岛一路网点,其他网点2月14日后恢复办理;
2、按照强制报废原则,未登记注册(无牌)的超标电动车,须到政府指定的回收网点报废,由回收企业依据车况给予相应残值补偿;
3、未到指定回收点或有专业回收报废资质企业报废的超标电动车,不享受政府补贴;
4、淘汰报废(含无牌电动车)车主可参加“幸福拉萨·惠享生活”新春季购车活动,享受购置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等额外购新补贴(详情可登录“拉萨商务”微信公众号或“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
5、电动车销售商家,严禁借机哄抬价格。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罚。举报热线12315,对查证核实的同一举报线索,将给予首位举报者500元现金奖励。
拉萨市商务局
拉萨市公安局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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