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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DC半年报】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2024年上半年大事件汇总—政策篇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CELVE   点击数:92728次

【CARIDC半年报】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2024年上半年大事件汇总—政策篇

一月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45% 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意见》提出:到2027年和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这对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具有重大意义。其中,第三条,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569-1.htm


二、公安部:截至2023年底全国机动车4.35亿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

据公安部统计,202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5.2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86亿人。2023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80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429万人。

全国有9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与2022年相比增加10个城市,其中43个城市超200万辆,25个城市超300万辆,成都、北京、重庆、上海、苏州等5个城市超过500万辆。

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07%;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55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76.04%。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data_x-583-2.html


三、福建省工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贮存、转运网点,扩大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到5000吨(或75万KWh)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1000元/吨(或6.6元/KWh)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明确执行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543-2.html


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重点支持节能减污领域、绿色低碳领域、装备制造领域等

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重点将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材料、新型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污、绿色低碳、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安全应急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国家标准样品领域。

01、材料领域:制修订敏铁硼、钢铁、塑料、轮胎、有色金属等再生原料产品标准,研制老旧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解、叶片复合材料回收,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等标准。

02、节能减污领域:修订升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修订乘用车车载能耗监测、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等车辆绿色制造标准。

03、绿色低碳领域: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节能标准研制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回收拆解等标准。加强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标准研制,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制造、再制造等领域标准制定电炉炼钢工艺及装备技术改造、短流程炼钢碳足迹核算核查等标准。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575-1.html


五、工信部公示符合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2023年第43号)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变更、撤销相关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578-1.html


六、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581-1.html


七、工信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的关键。要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609-1.html


八、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提出: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三是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0620-1.html


二月

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通知》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宜于每年6月5日前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可采取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包括以下内容:

01、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是指城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等类别再生资源的回收总量。

02、废旧车用动力电池

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量是指汽车生产企业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拣中心、回收站、专业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质量。

废旧车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量是指经检测、拆分、分类、电池修复或重组等处理,加工成可应用于其他领域电池产品的废旧动力电池质量。

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量是指经拆解、破碎、材料修复或冶金处理(含仅拆解、破碎加工成电极粉料过程),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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