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工信部 点击数:2375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18号
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上述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2.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3.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4.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来源:工信部)
凡本网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均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x (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文字、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