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数:44980次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昭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1号建议的答复
袁良富、徐韬二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昭通市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市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于8月份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修正)。我市依规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3户(昭阳1户,镇雄县2户。),在巧家、鲁甸、昭阳、大关、威信等县设有分支机构。今年1-7月,共回收拆解机动车1321辆,同比减少65%(2022年1-7月回收3820辆)。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体系建设不健全。我市机动车保有量100余万辆,按4%-5%的拆解率,每年报废机动车辆应为4万余辆,现取得资质企业仅3户,年拆解能力2万辆,部分县市区尚未设立分支机构,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回收企业竞争力不强。现有3户资质企业均为人工拆解,规模小和资源综合利用不够,与周边省份的规模化、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以及精细化加工等,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三是报废机动车业配套不完善。报废机动车业2015年以前国家财政有相应补贴,《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鼓励当地人民政府对报废机动车相应补贴,我市为贫困大市,难以拿出资金进行补贴。据了解,周边省份为加快老旧车辆淘汰,相应给予机动车50元到350元补贴;四是报废机动车政策、法规宣传、执行不到位。普遍认为办理营业执照后,不需要许可就能经营,原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是特许经营的项目(先证后照),需先得到工信部门的许可文件,才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自放管服后,实行先照后证,相关部门没有及时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五是报废机动车回收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不到位;六是车管部门在制定业务政策时为市场不规范提供了便利条件。车辆注销时核查机动车三个月无行使轨迹,就给予车主办理车辆灭失业务,这样虽然方便了市民,但是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流向非法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多种形式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向回收企业以及有关资深人士了解报废机动车行业市场乱象,理清、掌握行业市场交易秩序不规范原因。据不完全统计:无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倒卖的企业及个体户共有105家,在全市范围内都存在此类情况,昭阳区尤为突出(62户);无证无照经营者从事回收、拆解、倒卖大型客车、大型载货汽车及各型汽车为主,倒卖严令禁止销售的五大总成(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车架、方向机),销售渠道不仅是昭通市境内非法改装车及汽车维修企业,还销往比邻的四川、重庆、贵州等地;二是加强与市场、公安、交运、环保等部门联系,协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相关责任部门对照《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职责,积极提出部门处罚依据,制定完善《云南省昭通市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行为的通告》。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协商解决报废汽车行业市场不规范问题;二是向省厅汇报有关情况,寻求政策支持。周边省市相继出台了通告和实施方案,云南省尚未出台有关文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市场;三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昭通市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措施办法;四是加大相关责任部门协商力度,积极推进出台《昭通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公众号等渠道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强化从业者法制意识。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5日
(来源: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凡本网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均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x (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文字、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