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23108次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2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茂名市汽车维修行业的建议》(第20230052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茂名市公安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您对汽车维修行业提出的“六个问题五个建议”十分宝贵。目前,我市汽车维修备案企业1531家,其中一类维修企业27家,二类维修企业136家,三类维修企业1368家。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汽车维修工作,聚焦关键环节,紧盯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整治工作,确保汽车维修行业稳定。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督促落实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运便函〔2022〕16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通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归集情况的函》(交运便字〔2023〕13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茂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维修数据归集有关工作的通知》(茂交运函〔2023〕76号)和《茂名市2023年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茂交执〔2023〕2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强化我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确保行业形势稳定。
二、强化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汽车维修经营者落实备案信息。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机动车维修业户的数量、备案情况,督促未备案或经营许可到期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者完成备案工作。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同时,我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粤交工函〔2023〕723号)有关要求,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强化维修车辆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部署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2965号)有关要求,我局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摸清本辖区一类、二类和规定范围内的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户底数,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把维修记录上传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通过电子健康档案了解汽车维修行业动态情况。
(四)加强汽车维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关于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茂交安函〔2022〕72号)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二是要求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维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三、加强执法,严查机动车维修违法行为
我局一直以来都将机动车维修行业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企业)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等违法违规行业,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于在整改期限未能完成的,从严处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非法从事机动车拼装改装业务、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机动车维修违法案件25宗,各类汽车维修投诉工单10宗,均处理完毕。
根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处理,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企业在修理和回收机动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定如实登记车辆和相关人员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明知是交通肇事、盗窃、抢劫的车辆进行维修、改装、拼装、倒卖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打击。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区、县级市局及各分局以汽车配件经营部为重点区域,以机动车制动液、汽车灯具、轮胎、刹车片、行车记录仪、汽车玻璃等配件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汽车配件的包装标识、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性认证标志等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否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或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同时对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销货台账是否规范进行了全面核查。202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汽车配件经营户125家次,发现销售的汽配产品存在无3C认证、进货来源不明等问题经营户6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全部完成整改,有力保障了我市汽车配件市场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汽车维修行业开展常规检查和巡查,督促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汽车配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感谢您对我市汽车维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8日
(来源: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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