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聊城市商务局 点击数:79969次
2023水城暖冬消费季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
为推动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按照“政府出资扶持、企业让利促销、百姓倍享实惠”的原则,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12日(以发票时间为准),申领资金达到上限后,活动同步结束。个人消费者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上牌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12月28日。
二、参与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市商务局组织通过自主报名、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公示。
(二)车辆条件。活动期间,在公示的聊城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的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
(三)领券主体。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聊城(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消费券发放期内在聊城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每位购车人凭本人身份证号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除享受第1、2条政策外,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二)消费券申领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共计360万元,数量有限,以首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序,先到先得,抢完为止。申领系统将于11月20日上午10:00开启,额度用完系统自动关闭新用户上传通道,退回用户可修改资料,系统将于12月30日0点关闭。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将从11月21日起通过“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4.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商务局负责审核购车时间、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以及上传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凡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经报名、审核、公示后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
3.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5.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附:聊城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咨询电话
(来源:聊城市商务局)
凡本网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所有作品,均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x (CELVE,报废汽车产链专业服务平台)”的文字、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