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57415次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20日-3月29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市发改委反馈。
联系电话: 85253486。
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方案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2024年3月20日
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杭州市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型城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杭州经验。
(二)试点定位
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充分发挥杭州数字技术优势,探索打造基于城市大脑总体框架的1个能源双碳智慧大脑、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智治体系,探索建立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和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数字治理应用场景,探索数智赋能碳达峰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全国碳达峰数字治理树立标杆。
碳达峰科技引领样板区。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创新活力之城”定位,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构建双碳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力增强绿色低碳创新策源力、技术供给力、成果转化力,努力打造成为全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样板区。
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不断深化高碳低效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碳排放“双控”制度,探索构建城市有机更新引领城市低碳发展机制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认证体系,加快推进金融支持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度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实践。
(三)试点目标
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引领杭州市碳达峰总体工作,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
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为全国同类型城市碳达峰工作提供杭州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碳”智治架构体系
1.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依托城市大脑2.0建设,谋划打造1个能源“双碳”智慧大脑、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加快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运用先进模型算法工具,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完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构建“四横三纵”“双碳”智治总体构架,实现政府治碳“一站通”、企业减碳“一网清”、个人低碳“一键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探索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建设。加强企业用能数据监测,构建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建立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并探索建立基于企业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新机制,开展用能预算、碳预算分级管理,打通节能审查、用能权确权、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诊断等关键环节,构建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3.丰富“双碳”多跨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双碳”数字治理应用,建设碳达峰试点进程跟踪、碳统计核算、碳预算、项目碳评价、用能预算管理等场景,深化建筑绿色数字化监管、交通治理在线等场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双碳”治理全链式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建设一批应用场景,持续迭代能源管家应用,重点开发碳足迹、绿色金融、绿色技术交易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企业数字降碳应用新场景。推进个人端应用场景建设,开发碳普惠、绿色出行等应用场景,完善个人碳积分机制,建立“绿色行为识别-碳积分核算-兑现”的服务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实施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4.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标准。执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在土地出让(划拨)阶段落实绿色建筑指标要求。制定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运行等阶段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5.创新推动城市绿色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设备更新改造,在城市老旧小区、未来社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领域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绿色更新新单元。制定实施《杭州市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节能改造。深化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新区(滨江)、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政府]
6.加快推进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开展零碳/近零碳区域试点。推进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高星级两个“百分百”建设。在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示范区域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各区、县(市)培育至少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商旅集团(运河集团)、市钱江新城管委会]
(三)实施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7.全面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出租车(网约车车价15万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为100%,持续加大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其他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更新力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到2025年,完成60%国四及以下标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以区域试点为带动,推动城市集卡、砼运输车等电动化转型。研究推行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更新支持政策,优先推进西湖、西溪、湘湖、千岛湖小型客旅船舶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投集团)
8.强化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萧山国际机场“空公铁”联运枢纽和萧山白鹿塘“铁公水”联运枢纽,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深入推进“公转水”,加快完善市域内河航道,着力提升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连通度,杭州设计水运通行能力提高至8000万吨/年;优化“十里埠-东洲-乍浦”外贸集装箱等精品航线,谋划与绍兴合作建设出海港,引导大宗货物跨省运输“公转水”,2025年内河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0年增长35%。深入推进“公转铁”,推进专用线、货运枢纽等项目建设,谋划实施金千货运铁路升级改造。实施“绿色物流”示范工程,研究划定城市绿色物流区,逐步管控绿色物流区内燃油货车通行。2025年、2030年多式联运推动营运交通碳排放强度分别较2020年下降6%、16%。[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杭州铁路办事处、市交投集团]
9.实施交通运输场站绿色低碳升级。以杭淳开高速为试点,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以钱塘枢纽为重点,推进低碳客运枢纽建设。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新改扩建码头100%配备岸电,推广码头港作机械电气化或新能源替代,打造一批低碳码头范例。推进美丽公路和美丽航道建设。加大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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