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朔州经济开发区融媒 点击数:80155次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派驻单位:
《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区营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积极培育我区消费新热点和新增长点,促进汽车流通行业消费增长,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朔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 2024 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朔商发[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 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采用政府补贴和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汽车销售行业发展,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活跃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进一步增强汽车消费对我区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0日9点
三、资金投放
资金投放 254 万元。其中新车销售补贴204 万元;以旧换新补贴 50 万元。
四、活动内容
(一) 新车销售补贴活动
1.补贴对象
在活动期间,对从朔州经济开发区内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 (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朔州市辖区完成购置税缴纳并办理车辆上户登记。
2.补贴方式
消费者提供资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小票、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上户证明、购车交易凭证(收据、购车合同银行 POS 票或分期手续等),新车上牌后照片等,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消费者本人。
3.参与企业
在朔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经营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且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汽车销售企业。
4.补贴额度
(1)个人消费者购买车辆分为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 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 5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 10 万元(不)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 4000 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 3000 元/辆。
(2)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分为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 6 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6000 元/辆;第二档: 购车发票金额在 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 5000 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 4000元/辆。
5.补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可根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再安排活动时段。新车销售补贴的车辆数以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补贴活动随即停止。
(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1.补贴对象及额度
(1)消费者在朔州市内已备案的二手车企转出个人名下汽车,并在朔州经济开发区内购买新车的,可凭相关手续享受每2000 元的补贴。
(2)消费者在朔州市内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在朔州经济开发区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每辆 3000 元补贴。
(3)对已备案的二手车企,2023 年二手车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且当年增速达到 10%以上的,按其二手车销售额的 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年拆解 5000 台以上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2.补贴方式
消费者提供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二手车过户手续,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等,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消费者本人。企业提供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申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山西)“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打印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企业账户。
3.参与企业
已备案的二手车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符合:
(1)在朔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被“信用山西”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无涉黑涉恶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3)按照有关规定,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完成备案,并按要求填报经营情况。
(4)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4.补贴资金
2024 年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 50 万元,补贴发放以递交完整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5.补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可根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再安排活动时段。以旧换新补贴的车辆数以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补贴活动随即停止。
五、宣传组织
根据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开展需求,为激发全区人民汽车消费热情,提升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参与热情及知晓度,通过朔州经开区融媒体中心统一发布宣传信息。使朔州市民普遍了解参与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为提高宣传效果,各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企业和报废机动车企业应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告知消费者有关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及申请流程。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
郭志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吴 琳区投资合作部部长
武勇区新闻中心主任
成员:区综合办公室、区投资合作部、区创新发展部区财政管理运营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新闻中心、区审计中心、区统计信息中心、区综合事务协调中心分管负责人、支付平台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投资合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吴琳同志兼任。
(二) 工作职责及要求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安排整体工作并推动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策划并拟制活动方案,综合协调有关各方共同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务,做好活动各项服务工作。
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出台《方案》和发放文件等工作。
区投资合作部:负责组织在朔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经营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已备案的二手车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参与活动,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效果分析,并负责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自评。
区创新发展部:负责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补贴套现、搭车涨(降) 价等不诚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监管惩戒范围。
区财政管理运营部:负责活动所需财政资金的筹措和划拨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据,维护活动现场正常交通秩序。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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