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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四川省成都市: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672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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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架构

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举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具体牵头负责各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一)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七)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报废汽车拆解能力较2023年增加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等重点行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27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为基本依据,重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区(市)县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普及,推动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标世界和国内领先水平,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新能源与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上的运用,开展氢能炼钢、氢燃料电池机车等技术替代创新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

3.推动设备供需精准对接。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改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发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氢能等产业优势,编制和发布设备更新供需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成都造”设备供需匹配。各区(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节能降碳改造相关业务培训,推广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力争做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4.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经安全评估后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到2027年,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500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针对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窨井盖、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开展风险评估及方案设计、拓展完善数据底座和软件功能、加装和更新完善安全监测等感知设备。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整治。到2027年,改建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15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的电力设施,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支持高能耗钠灯以及照明品质不高、亮灯效果不佳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开展节能光源改造,到2027年,全市既有城市道路路灯节能光源改造总体完成。围绕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会展场馆和载体空间实施低碳化、智慧化、数字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韧性,开展应急、消防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7.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飞行汽车、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深入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建圈强链,扩大低空飞行设施设备和消费需求,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城市短途载人航线首飞、低空医疗物资运输、高(快)速公路巡检等低空飞行器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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