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点击数:56252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4日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优先支持有安全隐患、维修维护成本高于新购价格的老旧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促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6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动通用航空供应链配套能力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在藏药、天然饮用水、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实施工艺技改,更新灌装、包装等生产设备及试验检测设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支持企业部署工业控制系统等,推广智能软硬件设备,打造数字化车间,实现工业设备互联互通。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推动民爆行业实施少(无)人化工程,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生产点及现场混装炸药车等升级改造。推动水泥、采矿等行业开展节能降耗、智能提升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施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65%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下同),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储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调节能力。研究推进拉萨东嘎9E燃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逐步提升主网覆盖率,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农网薄弱区域改造升级,对电网重载、过载区域有序实施增容改扩建,提升供电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牵头单位:能源局,责任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将自有的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等建筑设备和挖掘机、装载机等土方机械,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实施更新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力争更新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老旧电梯203部(最终数量视用户意愿据实结算,下同),鼓励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设备根据设备老化程度适时更新换代。到2027年,力争更新电子警察设备472套、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硬件设备4台、公安通信设备10类2573套;升级改造10座供排水厂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设施;升级改造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2处供热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支持航空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布局和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依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力争实现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覆盖率达100%;新能源出租车占所有出租车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民航西藏区局)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围绕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结合我区农牧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大力推广应用小型轻简、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装备作业质量与使用效率。到2027年,力争淘汰老旧农业机械6000台(套)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财政厅)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装备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到2027年,力争更新中职实训设备2000套(台、件)、高校实验室设备2000套(件)。(牵头单位:教育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推进旅游景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剧院、影院、印刷厂、出版社等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星级酒店、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到2027年,力争更新文化旅游设施设备1123套(件、台、个、只)。(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8477台(套)。(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药监局)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定额补贴,自治区再给予3000元的综合消费补贴(成品油消费券或充电卡等)。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二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或单独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2000元至15000元的补贴,同一辆新车只享受一次补贴。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产品(含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热水器、空调、3C数码产品、取暖器、家用制氧机等)以旧换新,对向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废旧家电折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提升“送新拖旧”服务实效,实现新品配送安装与旧家电回收同步完成。支持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建立合作,开发运营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构建售新、回收、拆解全产业链条,提升消费者更新家电积极性。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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