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12467次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州直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发改环资〔2024〕247号)有关要求,加快我州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美丽临夏建设步伐,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三新一高”总要求,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_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构建美丽临夏建设新格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实践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州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显著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3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10亿元。
到2030年,全州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和水平均显著提升。
二、大力推进生产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三)提升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水平。依托州内资源型企业,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为重点,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废弃物利用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为资源循环利用预留条件。全面摸底排查州内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加大工业废水回用力度,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农用优先,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包装材料、工艺品等产品,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格局。加快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指导县市加强农膜、农药与肥料包装、农产品包装、农机具、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步推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州区域优势,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领域有序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激光熔覆、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等。(州工信局、州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生活服务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六)强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建筑垃圾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应用,支持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培育支持一批龙头企业,推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化建设,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推广绿色建材、模块化构件相结合,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州住建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体系,落实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建设规范化的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严格落实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认证。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州工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鼓励县市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支持回收企业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鼓励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企业和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稳步推进临夏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支持县市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县市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适时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鼓励人口大于50万的县(区市)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上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积极落实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相关标准,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涉及规程标准、知识产权的相关服务。(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规模
(十二)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技术模式探索应用。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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