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点击数:67335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盟市分行、各盟市金融监管分局,各盟市邮政管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项部署,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铁路机车定期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施标准提升行动等为重点,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5%以上;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更新达到8000辆以上;农村牧区充电设施建成34700枪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
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适老化城市公交车辆,有序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氢能源公交车示范应用,同步推进公交车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
(二)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
1.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工作,持续提升营运货车节能低碳水平。
2.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实际、区域应用场景和充换电站、加氢站规划布局,通过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厂矿封闭区域、口岸监管区、干线物流等场景的应用。探索推行“新能源重卡+数字陆港+散改集”运输模式和“车电分离”的商业模式。依托矿产资源口岸跨境运输场景,推广应用自动驾驶编组运输、AGV、无人驾驶集卡等新技术、新模式。
(三)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1.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内河客船、渡船、游览船等10年以上客运船舶以及内河拖船、工作船、挖泥船等15年以上作业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做好船舶水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现有燃油船舶退出机制。
2.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动天然气(LNG)、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船舶试点应用,逐步扩大绿电、LNG、生物柴油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
(四)推进铁路机车定期淘汰更新
严格执行国家铁路内燃机车30年运用年限强制报废管理制度,鼓励区内地方铁路企业老旧内燃机车提前报废。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机车更新政策,依托国家标准化新能源铁路装备平台,大力推进区内地方铁路运输企业新能源装备更新迭代。
(五)推进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
1.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
2.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结合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3.支持老旧分拣设备更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在盟市、旗县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指导邮政快递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分拣设备更新计划,落实处理场所用地等基础条件,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
4.支持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无人技术应用。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在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和运输车辆上应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推广使用无人驿站、无人机等先进设备。
(六)推进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鼓励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支持高标准仓库、边境口岸铁路换装设施设备及应用自动分拣系统、推垛机、电动叉车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
(七)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
统筹推动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发展,根据高寒地区类别划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政策。推动公车公营出租车企业全部更新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引领带动个体经营者推广应用。“十四五”期间,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车每辆补贴4万元、换电巡游出租车每辆补贴4.5万元。鼓励报废期临期的老旧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1年报废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每辆车再补贴5000元。
(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根据新能源车辆保有量和发展特点,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配套充换电站、超充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十四五”期间,落实客运场站、服务区新建新能源设施每桩2万元补助标准,优先在交通枢纽配置公共充电设施,进一步明确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标准、建设目标、建设运营主体。
(九)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开展商用车能源消耗量限值、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提升交通运输装备安全绿色发展水平,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地方标准制定。
(十)开展示范创建引领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鄂尔多斯市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建设,坚持把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作为示范创建的主要任务,引领带动全区交通运输装备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各地申报创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示范乡镇,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助力交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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