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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动力电池回收服务体系的协同构建(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数:552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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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联系电话:0851-87989707

电子邮箱:3463065726@qq.com

附件:《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6日


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推进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和省强省会战略部署,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坚持“做优存量、培育增量”,推动现有整车企业扩大产能,促进关键零部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产量规模,将贵阳贵安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点,带动全省汽车产业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围绕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基础零部件和动力电池,

 构建“整车牵引、配套协同”的发展格局,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整车产量突破25万辆。

三、主要任务

1.提高研发创新能力。鼓励整车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游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展新能源车用芯片技术、纯电动汽车换电技术、甲醇混合动力技术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提升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在贵阳布局本地化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鼓励整车企业做大产销规模。鼓励整车企业,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加强研发攻关,调整产品结构,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车型,提升产能利用率,扩大产销规模。同时,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不断增强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丰富整车产品种类,鼓励整车龙头企业与省内零部件企业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销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补齐新能源汽车产业零部件短板。紧盯国内外电机电控龙头企业产业转移和区域布局需求,依托整车龙头企业,引进培育一批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固态电池等配套企业,重点发展永磁同步电机为主的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为主的多合一电驱动系统。鼓励电池企业推出具有竞争力的储能电池产品。到2027年本地化配套率提升至40%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工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新区工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大力发展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围绕汽车轻量化趋势,加强协作联动,充分利用清镇市铝矿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汽车底盘、轮毂、车身、结构件,发动机缸体、缸盖、毛坯件和新能源汽车壳体产品,包括电驱壳体、电池壳体等适合汽车轻量化使用的铝合金关键零部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局、清镇市政府、贵安新区工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5.构建动力电池回收服务体系。搭建动力电池溯源监管平台,构建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报废梯次产品回收服务体系。争取国家新能源电池拆解回收利用绿色牌照。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推动报废动力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6.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充换电示范区,开展示范带动,促进车桩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进机关、进居民小区、进公共服务领域、进产业园区、进人口聚集区域、进旅游景区,推进构建城乡一体充换电设施高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机关事务局、市交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7.鼓励公务及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车需求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特种车辆、特殊用车需求外,新增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要求达到80%以上,其他部门除特殊用车需求外,新增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要求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交、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交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办公室、贵安新区综合执法支队、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安新区投促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

8.资金支持。从2024年起连续4年给予贵阳贵安新能源整车产业扶持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省级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乘用车。2024年支持3.2亿元,其中,区(市)县级匹配0.6亿元资金支持;2025年支持7.6亿元,其中,区(市)县级匹配2.8亿元资金支持;2026年支持6.5亿元,其中,区(市)县级匹配2.25亿元资金支持;2027年支持1.8亿元,其中,区(市)县级匹配0.54亿元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产能连续两年产能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产量5万辆以上(含5万辆),本地配套率达到30%以上,就业稳定在1500人以上的整车龙头企业。

(2)商用车。2024年-2027年市级财政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时鼓励相关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 重点支持整车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3)汽车零部件配套。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的支持。

9.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4+2’基金支持,引导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在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以基金投资模式开展招商,对在贵阳贵安新注册汽车零部件企业,给予基金支持,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贵安新区工信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0.激励机制。对当年企业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且产值增速15%(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才,子女教育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不受学区限制,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1.资金申请方式,由企业所属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达到第8条所述条件,每年10月1日前可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将当年资金下达给申请区(市县)或开发区财政,由区(市)县财政依法依规兑现企业。

12.强化督导问效。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工作专班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定期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将重大事项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协调解决。

13.本方案施行时间2024年XX月XX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方案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源: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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