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99968次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9日
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以“集群化培育、规模化提升、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国际化发展”为主线,坚持做大规模和提升质量相结合,坚持主体集中和区域集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和市场牵引相结合,打造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链,加快构建开放融合的优质产业生态,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智造高地和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引领区。
2.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集群化发展布局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位居国内前列,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20万辆,占全省汽车生产总量比重超过60%,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左右,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显著提升;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比例国内领先,率先开展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商业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大脑,累计建设“未来工厂”20家,培育形成“十百千”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扩量提质行动,促进产量规模加速提升
1.提升整车规模和竞争力。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整车头部企业,支持企业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销规模,增加高端新能源车型供给。制定汽车产业调整优化和整改方案,指导整车企业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规划,鼓励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有效提升产能利用率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品牌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浙产新能源汽车品牌。支持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整车出口量超过20万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2.大力发展智能汽车。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互联网企业加快布局车载操作系统、感知与决策系统、线控执行系统、车联网云控平台等关键核心领域。提高整车智能化水平,率先推动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在新车型中全面普及,加快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智能汽车技术研发和落地量产,打造移动智慧“第三空间”。大力支持智能汽车和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合作,探索实现自动驾驶规模化商业应用,引进全球领先的智能汽车领域龙头企业到浙江建立研发和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3.特色化发展新能源商用车及专用车。加快引进优质新能源商用车企业,盘活省内商用车产能。优先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结合物流运输低碳转型要求,积极发展换电、氢能等新能源重卡。推动专用车产业特色化发展,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专用车生产企业,加快冷链物流车、市政用车、自卸车等产品新能源化。鼓励发展甲醇汽车,推动产品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二)实施固本强基行动,提升全产业链条供给能力
1.壮大动力电池与电机电控产业。进一步做强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优化动力电池产能布局,加快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一代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集聚引领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加强海外电池原材料资源布局。到2025年,动力电池产能达到合理规模。鼓励省内优势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电控系统,大力发展大功率密度驱动电机、电控功率器件等高端产品。推进电池、电机电控集成化发展,积极推动电池车身一体化、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等技术研发及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2.推动汽车电子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汽车电子产业向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升级,聚焦智能电控系统、智能传感器、汽车芯片、车载电器、信息安全与通信等智能驾驶和车联网重点领域集中突破,大力发展中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及关键核心部件,加快形成新的特色优势,提升汽车电子本地配套能力。积极发展中央集控式整车电子电气架构,促进汽车安全系统、控制器、通信模块、电子组合仪表、车载故障诊断仪等产品集成化迭代。支持有基础的地区打造智能座舱研发和产业化高地,推进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智能传感器、V2X通信系统等智能产品发展。着力发展车规级芯片,做大做强功率半导体,布局计算芯片、MCU芯片、模拟芯片等产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特色优势零部件产业竞争力。巩固提升热泵空调、车用电子水泵、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热管理系统、热交换器技术优势,打造全球知名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发展高地。做大做强智慧线控底盘行业,加快突破线控制动、线控转向等关键性技术,促进汽车底盘智能化、集成化发展。加快车身一体化压铸等新技术应用和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优势产品,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汽车电子产业集群。发挥汽车内饰产业基础优势,进一步提高智能化、轻量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4.深化整零协同发展。搭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接平台,结合全省整零协同对接活动,积极推动整车、零部件、原材料、智能网联企业合作,增强产业链协同配套能力。鼓励企业组建创新发展共同体,开展协同创新和技术联合攻关,提高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依托“产业一链通”系统,高效协调处置断链断供风险。(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实施布局优化行动,促进产业集聚引领发展
1.打造“一湾一带”新能源汽车发展格局。推动环杭州湾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支持温台沿海汽车产业带转型提升,形成专业化、协作化、联动化的发展格局。按照“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总体部署,以县(市、区)为主体推进“核心区+协同区”建设,加快培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支持杭州、宁波建设整车制造核心区,重点引育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集聚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打造规模效益显著、创新能力突出的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地,聚焦动力电池、车规级芯片等领域,培育一批产业协同区、新星产业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各设区市政府)
2.壮大新能源汽车特色基地。做大做强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地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加快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建设,打造一批氢能汽车特色基地。在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地,以“整车智造+场景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打造智能汽车、专用车等特色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各设区市政府)
3.推动跨区域协同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加强头部企业协作和整零协同,形成产业链发展合力。协同打造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平台、投融资平台、检测试验基地等,实现制度、标准、成果互认。提升长三角充换电、加氢、智慧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共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强化区域间上下游协同联动,合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四)实施创新领航行动,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
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研发攻关,延展布局整车平台、能源动力、电驱系统、智能驾驶、车网融合等重点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尖兵”“领雁”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重点攻关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新一代电子电气构架、集中式中央超算控制器、车路协同边缘计算、车路协同云控平台、线控执行系统、车规级高性能MCU和高算力AI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推动在技术创新、标准制定、检测认证等方面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科技创新协作。到2025年,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0项,新增PCT国际专利500件。探索建立未来技术孵化培育机制,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领域未来产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2.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研发总部,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浙江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和提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鼓励龙头企业布局海外高端研发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和产业孵化平台。到2025年,新增各类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5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3.培育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深入推进“凤凰行动”“雄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在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企业上市、产业链协同创新、技术改造、科技攻关等方面加大支持。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全球范围内细分行业领域“领军型企业”。到2025年,培育10家生态主导型企业、5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和5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十百千”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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