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27858次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贸促会,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126.深化京港、京澳全方位交流合作,高质量办好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京澳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大力推进京台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举办第26届京台科技论坛。
主责单位:市台办,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127.全面落实国家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围绕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迭代出台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始终保持首善之区营商环境的领先地位。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8.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推出60个“一证(照)通办”事项。持续清理规范证明。编制细化市区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简化企业准入、准营审批流程,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程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由自贸试验区向全市推广。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129.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等“一件事”集成办服务场景。新增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22项“跨省通办”事项。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医保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30.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调整优化“一业一册”,加快“一业一单”规范化梳理,在全市推动“一码检查”。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1.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健全市场监管系统“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32.出台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推动公平竞争地方性立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重点解决数字经济下竞争政策适用性问题。打造海淀、通州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培育建设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133.推动修订《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134.健全“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服务包”企业名单动态调整和联系企业走访,夯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家体系,高效精准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内容全市统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35.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措施落地,加强政策协同,完善直达资金“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新设市场主体分析研判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
(三)着力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136.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深化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等制度创新。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努力打造产业集中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转效率。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137.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解决一批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数据库和政策库,做好中小企业欠款化解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大工程”,新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工商联
138.积极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推动形成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紧扣平台企业在京业务拓展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服务,支持平台经济向硬科技转型。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
139.加大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40.完善招商引资促进体系,开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招商推介活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更多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清理外资准入隐性壁垒,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推动外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加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六、扎实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增强大国首都文化软实力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1.办好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142.加强青少年群体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143.用好建党、抗战、新中国成立三大红色文化主题片区资源,推进“进京赶考之路(北京段)”整体保护利用,推动蒙藏学校旧址向公众开放。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海淀区政府
144.抓好文明城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做深做实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驾车礼让行人”“夏季空调调高一度”等专项行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团市委
14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时代楷模、北京榜样、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营造邻里守望相助的和谐氛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二)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
146.保护好老城整体空间格局及老城肌理,修补和恢复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推进历史名园、古树名木保护,逐步贯通水系、绿道、街巷脉络。加强对北京历史文化核心价值的发掘、研究和阐释。
主责单位:首规委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47.全面实施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成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万宁桥、太庙、先农坛、永定门等中轴线遗产点保护修缮年度任务,完成先农坛庆成宫等居民腾退及环境整治。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带动重点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强化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推进团河和南红门行宫遗址保护利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文物局,市总工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48.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一期建设,推进编制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二期规划方案,持续推动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49.基本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建设,继续办好北京长城文化节,持续开展长城本体的勘察和抢排险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门头沟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50.加快建设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推动北京西山永定河博物馆、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办好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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