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点击数:577次
(九)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健全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以便利城乡居民交售废旧家电为核心,结合市(州)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市(州)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社等单位)
(十)多元化培育壮大回收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企业积极争创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创新推广“回收+换新”“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推出“一码贵州·便利回收”二维码,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搭建以旧换新“购、送、拆、收”全链条的数字化平台。鼓励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
(十一)严格执行家电生产、回收、评估等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家电能效水效相关标准,推广绿色智能家电产品认证体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严格执行国家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通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对家电以旧换新形成有力牵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社、省商务厅等单位)
(十二)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认真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遴选一批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进一步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十三)发展二手商品流通。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旧货市场、交易中心。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家电二手流通价值价格和质量安全评估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家装企业采取让利等方式,推动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动餐饮住宿市场主体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鼓励省内电商平台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引导企业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等单位)
(十五)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市(州)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提供家装服务和家居产品团购套餐。引导社区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鼓励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单位)
(十六)培育家居新增长点。鼓励生产企业围绕家居消费新场景,生产适销对路的绿色智能家居产品,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扎实抓好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
(十七)规范家居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严格执行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广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落实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
五、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供销社、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十九)强化资金管理和要素保障。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对活动开展进行广泛宣传,切实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影响力。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鼓励行业商(协)会、企业对汽车、家电、厨卫电器、灶具洁具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二十一)加强督促落实。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州)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市(州)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关于《贵州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研究部署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3月28日,国务院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李强总理就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4月12日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进一步细化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4月2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黔府发〔2024〕4号),结合我省实际系统安排部署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聚焦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重点任务,省商务厅联合省直相关单位,出台了《贵州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切实推进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落地。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组织保障”5个部分21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
(一)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部分。包含“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汽车流通创新发展”6条政策举措,主要考虑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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