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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甘肃省临夏州:大力推进生产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12504次

(十四)推动新能源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大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力度,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推行风光发电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企业责任,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和回收利用处置规定,严格执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过程技术和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有效降低非法收集处置的环境污染风险。(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国有资本积极布局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发展壮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打造绿色低碳领域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推动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再制造、二手商品经销等企业升规纳统,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走出去”。(州财政局(国资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要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结合农村实际,在人口较多的乡镇规划布局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州自然资源局、州商务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投资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或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探索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二手车销售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全面执行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鼓励各地组织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争取将更多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项目纳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州工信局、州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严格执行再生材料标准体系。参与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落实国家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恢复泄露及恶意散播。(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根本保证,切实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州发展改革委按照省上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支持引导,会同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为主体,开展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成效评价,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将循环经济知识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州内新闻媒体挖掘我州废弃物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深入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内外在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切实提高我州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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