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石家庄市商务局 点击数:77629次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年7月11日-11月30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资质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范作业三方面督促指导资质企业整改问题,对涉嫌违法回收拆解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资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针对自查问题清单和专项执法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深入整改,严格落实规范作业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1日-12月20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牵头形成综合整治总结,注意搜集整理有效做法和案例,特别是对打击非法回收、倒卖报废机动车行为,形成典型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和产能预警机制,从立项、规划、土地、环评、资质许可等环节有序退出和严格准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资质企业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环境污染、落实行业法规的常态化机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内容,结合整治情况,全面加以总结并报市直对口部门。
五、职责分工
商务部门:牵头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公示违法线索举报热线和资质企业回收业务电话;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作;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实施规范管理。
公安机关: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监管,配合商务等部门依法打击处理买卖、伪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报废车回收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捷办理注销业务,加强注销业务监管;配合查处非法跨省运输报废机动车、非法批量运输已部分拆解的报废车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对回收拆解企业举报的,或有关部门通报的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立即行动,抓紧成立由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报废机动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深入排查摸底。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权限,将全部资质企业及回收网点纳入检查范围,逐企现场查找问题,确保不留死角,形成检查记录,规范执法行为。对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非法回收拆解场所,要加大巡查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及线索,逐一登记在册,由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责成专人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具有相应资质,却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或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对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非法回收拆解“窝点”,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场地、清理设备、清理车辆及零部件)。特别是对暗访暗查和非法拆解重点区域,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惩戒,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四)确保整治效果。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追细挖一批问题,清除打掉一批窝点,坚决斩断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利益链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查处违法案例,报道阶段性整治成果和正面典型。要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净化报废机动车市场。
请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市直对口部门上报一次《石家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台账》(见附件1),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自2024年8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直对口部门上报一次《石家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台账》(见附件1),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每季度的下月5日前分别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内容);12月25日前,报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整治总台账(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内容)。
联系人:
市商务局:张耀武 电话:86689432
市发展改革委:李赤峰 电话:8668807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赵志江 电话:87851875
市公安局:刘勇 电话:86863036
市生态环境局:解云鹏 电话:85814305
市交通运输局:李德辉 电话:87836916
市市场监管局:曾敏 电话:6616706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美男 电话:88633699
邮箱:swj316317@163.com
附件:
1.石家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整治工作台账
2.石家庄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录
附件1
石家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 2
石家庄市具备合法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
(2024 年 6 月30 日)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有 9 家:
1、石家庄市庆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智峰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丽阳村昌盛街1号
联系电话:85618589
2、河北富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国林
地 址:平山县回舍镇孟耳庄村西岭
联系电话:13473882451
3、河北来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地 址:晋州市槐树镇龙头村村北
联系电话:18032051879
4、河北拓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阳
地 址:晋州市总十庄镇武邱村村北
联系电话:84351666
5、河北铭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晓永
地 址:无极县郝庄乡汽车装备产业园
联系电话:13833475093
6、中联铁运物流(井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军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北正乡东南正村(井陉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3231109002
7、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存江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郝庄乡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
联系电话:80917186
8、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武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街168 号
联系电话:87637748
9、河北诚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振峰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北王里镇赵元路与西后线交叉口南行 1000 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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